一、本計畫係國科會與印度科技部(Department of ScienceandTechnology/DST)依據雙方代表處簽署之科技合作瞭解備忘錄,鼓勵雙邊產學合作及學者互訪交流,爰共同推動雙邊合作研究計畫。
二、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 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 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產學合作計畫及代辦案。
三、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 每件計畫須由臺灣及印度各1位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英文計畫名稱必須相同,提出計畫以1件為限。
(二) 計畫執行期間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4.7.28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五、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李家慶科員,電話:(02)2737-7683。助理:李冠緯先生,電話:(02)2737-7959。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