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面臨災害衝擊前及災害當下,能運用防救災情資配合災害防救科技的研發、落實與應用,提前分析災害變化和風險。並強化災害情資蒐整,精進災害情資時空間解析度,促進中央與地方防災情資分享,使災害衝擊降至最低,規劃推動「中央與地方防救災情資整合研究先期計畫」。
一、申請相關條件及說明
1. 計畫執行期限自104年10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請以單一整合型計畫(二年期)提出申請。
2. 經核定補助之計畫,列入本部計畫件數計算,該計畫主持人,須符合本部執行計畫件數之限制。
3. 除情形特殊者外,不得於執行期間申請變更主持人或申請註銷計畫。
4. 本計畫為專案計畫,恕不接受申覆。
二、申請機構與計畫主持人(申請人)資格
1. 申請機構:
(1) 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之補助機構。
(2) 設有防災團隊(防災中心)的大專院校,並有學者從事此方面研究,能提出配合方案(含人事、空間、設備)及與地方政府長期合作者。
2. 計畫主持人資格:
(1) 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恕不接受已退休人員申請)。
(2) 申請機構可視計畫需要,邀請在地相關領域或鄰近學校的具本部計畫主持人資格之研究人員組成團隊並擔任共同主持人,計畫主持人需指派一人擔任本計畫之執行長。
三、研究計畫申請書提送
1. 自公告日起即接受申請,申請相關事宜爰依本部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2. 學門代碼請選擇M1790:災害防救應用科技方案。
3. 申請人於104年9月1日(星期二)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申請機構須線上彙整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並於104年9月4日(星期五)前備函送達本部(以發函日期為準),逾期者恕不予受理。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