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TACR簽署之科學合作備忘錄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計畫申請書須由臺捷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TACR提出。臺方申請人所組成之計畫團隊必須鏈結國內研究型法人及國內相關產業界參與計畫。
三、獲選計畫預訂自2027年1月1日開始執行,為期1至3年,我方以雙邊協議擴充加值型(add-on)方式補助。計畫徵件申請須知,已公告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網站。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5.6.21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五、本案聯絡人:
(一) 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國處廖亞旋科員,電話:(02)2737-7557。
(二)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加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