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   申請人(會議主辦人)應為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

(二)   研討會辦理時間須於114101日起至116331日期間。

(三)   授權主辦或合辦之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國科會認可,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

(四)   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且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五)   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調整精神,申請案得依實際需求提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二、獲國科會核定補助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所需費用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俟研討會執行完畢後,依實際可結報金額辦理費用歸墊。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4.9.29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送國科會申請。

四、本案聯絡人:

(一) 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科教國合處業務承辦人洪小姐,Email:yth@nstc.gov.tw

(二)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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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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