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通告第1030141號 104年4月17日 主旨:【轉知】為獎勵醫藥學術發展及鼓勵專業研究,敬請 貴單位推薦符合資格之候選人參與「第25屆王民寧獎」之遴選。 說明: 一、茲依本會章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定於本(104)年對國內各大學院校、醫院、學術研究機構之成員,提供「學術研究成果對醫藥科技發展國民健康和國家社會傑出貢獻獎」三名,尤各所屬單位推薦。經遴選得獎者,除發給獎金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外,並獲頒獎狀及獎座。 二、候選人不曾獲得總統科學獎、王民寧獎獲最近五年內的學術研究成果不曾獲得與本基金會相同獎項的李天德卓越醫藥科技和有庠科技獎;但系列研究成果有更創新、突破的發現和不同學術研究成果的發表則不在此限。 經其所屬單位向本會推薦為候選人,由本會聘請專家學者依其研究成果評核遴選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和藥學此三項領域中最傑出者授獎。若該領域候選人未達評審委員會的評核標準,則得獎者可予以從缺。 三、申請獎勵之學術研究成果如隸屬數人之共同成就,則提出申請者須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通訊作者或共同通訊作者,然而不論提出者為兩者中任一位,的須獲得另一位認同病於推薦表格上簽名,再由推薦人提出。 四、申請獎項之學術研究成果如以團體報名,則需由具特殊貢獻者為候選人提出。若獲獎,則以候選人為受獎對象,並獲頒獎金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獎狀和獎座;但團體中每位成員可獲頒獎座。 五、推薦候選人,應檢附經推薦人簽註之推薦表(格式如附請參考使用或至http://www.ccpg.com.tw/upfiles/ADUpload/tw_ award1494526800.doc下載檔案格式)。其中自我評價部分受推薦人應親筆簽名,並附十五篇之內主要的參考論文公評審參考。 六、推薦送審時應備妥書面資料和電子檔光碟各一份,由推薦單位於本(104)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函送本會。書面資料包括推薦人簽註之推薦表、同意由本會提供評審委員會評審之同意書、和身分證影本等;所應檢送之電子檔光碟以推薦表、主要的參考論文附件和彙整後的論文目錄(載明發表刊載於雜誌之時間期號和Impact factor)為主。 七、若對參加辦法有任何問題,請電洽電子郵件ykchen@ccpc.com.tw或電洽(02) 2312-4285陳雅寬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