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於103年度(52)起適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須知」第二點第二項第三款規定「經科技部審定之研究人員,其研究計畫若欲變更包括主題、期間、國家、補助地區、提前中止研究或中途離職等,研究人員須至科技部網站/學術研發服務網/執行中計畫(計畫主持人)/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線上填寫變更資料後由推薦機構彙整並備函予科技部」,自104111日起將修正為經執行機構審核後彙整送出即可,無需另外以紙本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