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專題計畫經核定後,計畫主持人使得進行人員聘任,應於到職前至人事室完成聘任程序。專題計畫專任人員至人資室辦理報到前,需完成線上聘用申請書維護,聘任文件送研發處確認計畫。

2.      專題()計畫專()任助理、臨時工至遲請於聘期開始前3日至人資室辦理報到手續。

3.      專題研究計畫聘用具學生身分之獎助生,相關之聘用申請書及合約書需至校務資訊系統操作,並定期或於期滿前由指導教授/計畫主持人指導教授評核「參與論文/研究學習計畫指導評量表」,以為論文/研究學習計畫指導學生專業知識行為依據。

4.      採購案件請依「高雄醫學大學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5.      專題計畫採購案件,發票(收據)日期需在請購核決主管核准日後。

6.      餐費須檢具會議簽到表

7.      碳粉匣及相關文具採買請留意合理供需

8.      專題計畫採購之研究設備之財產牌需依規定粘貼並註記經費來源為「科技部」。

 

建議參考

專題研究計畫Q&A(科技部)

強化補助計畫經費支用合規機制(科技部主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