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將受延攬人名稱由「博士後研究人員」修正為「博士級研究人員」,其餘未修正。

二、旨揭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含科學教育領域)博士級研究人員,除「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3點第2項規定,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外,凡向人文司申請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均須於規定之2期申請時程內(每年5月及10)提出,續聘者亦同。非依該要點規定期程內提出者,不予受理。另未獲補助案件,恕不接受申覆。

三、檢附「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及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格式)1份,請參考。

四、若有申請問題請洽承辦人吳淑真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443

 

附加檔案

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pdf

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格式).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