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臺以雙邊合作研究計畫須由臺灣及以色列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並提出計畫申請。以方主持人須依以色列科技部之規定辦理;我方計畫主持人須依科技部公告所述方式向科技部申請「擴充加值型(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二、臺方申請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   以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  前項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不限一般專題研究計畫,但不含規劃推動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申請時應同時上傳「原計畫」申請書合併檔及經費核定清單。

三、合作領域:

    () Digital healthcare

    () Aquaculture and marine biotechnology

四、計畫執行期間:自202211日至20231231日,為期2年,須與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徵求公告與計畫書格式如附檔,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0.4.6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五、科技部承辦人: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研究員金曉珍(Natalie KIN)

Email: jsjen@most.gov.tw

附加檔案

2022-2023 臺以共同研究計畫申請須知.pdf

2022-2023 臺以英文共同申請表 WORD.docx

2022-2023 以色列科技部英文徵求公告 WORD.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