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科技部與捷克科學院(CAS)所簽署科技合作備忘錄,共同補助雙邊國際合作計畫人員交流PPP計畫。

二、本計畫須由臺方及捷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科技部及捷克國家科學院同時提出申請始能成立。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本計畫申請人須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

正執行科技部與捷克雙邊合作研究計畫,且執行期限與本計畫有重疊者,不得申請本計畫。

  四、本計畫補助經費內容包括我方研究人員赴歐洲之機票費、生活費及保險費,每案至多新台幣24萬元。(捷方人員費用由捷克科學院支付)

五、本案申請方式及作業時程:

()申請方式:依循本部國際合作計畫申請方式,於線上系統填列計畫申請書。(詳見申請說明第五點)

()申請日期:校內截止日2017524日下午5時止

()公告選定結果:201711-12

()計畫執行期間:自201811日至20191231

六、相關申請細節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申請說明。

 

七、聯絡人:

臺方:

科技部 科教及國際合作司

李蕙瑩研究員

電話:02-2737-7150

Email: vvlee@most.gov.tw

駐捷克代表處科技組

廖思善組長

電話:+ 420-235-312715

Email: ssliaw@most.gov.tw

捷方:

捷克科學院(CAS

Veronika Paleckova
Tel.: +420 221 403 280
E-mail: paleckova@kav.cas.cz

合作計畫公告網址:

http://int.avcr.cz/

附加檔案

2017台捷PPP計畫申請須知.pdf

台捷PPP計畫英文申請書(I0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