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合作計畫徵求包含醫藥化學、藥理毒理學、環境醫學、轉譯醫學、新藥開發、醫學工程、音樂治療、醫療器、醫療管理、臨床醫學及其他雙方認可等領域。

二、研究計畫需由雙方研究人員共同提出,計畫主持人限編制內助理教授、主治醫師以上或相當職級人員,一人以主持或共同主持一項計畫為原則。

三、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於計畫執行年度內不得出國連續超過3個月以上,已有長期出國計畫者不得出任研究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

四、各研究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協同研究人員均不支薪;為便於計畫推行及會計作業,計畫經費請分列本校及中山大學兩部份。

五、本(101)年度計畫每案補助經費以50萬元為上限,並由兩校雙方各補助50%為原則,執行期限自101年4月16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

六、欲申請本年度研究計畫者,請填妥計畫申請書及個人資料表1式2份,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於101年3月30日(五)下班前送達承辦單位(研發處許幼青小姐,分機:2322)。

七、有關中山大學研究人員之研究內容等相關資料,請上網http://www.ora.nsysu.edu.tw/e-mail4.asp查詢。

 八、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與承辦人聯繫。

承辦人: 許幼青 小姐 分機 2322,E-mail:adplan@kmu.edu.tw

九、雙方合作計畫申請要點、計畫申請書、個人資料表如附件

 

附件

101年度中山高醫合作研究計畫相關辦法

101年度中山高醫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表格-個人資料表

101年度中山高醫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表格-申請書

101年度中山高醫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表格-經費變更表

國立中山大學研究人員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