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人工智慧技術的蓬勃發展,本校鼓勵研究者保持開放的態度,積極探索並善用生成式 AI 以提升研究效率與創新性。然在運用新興科技之際,期盼研究者能深刻理解其輔助本質,於研究各階段皆能負責任地使用工具,共同維護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
本校已於 115 年 7 月 27 日 114 學年度第 4 次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正式通過《高雄醫學大學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應用於研究之學術誠信參考指引》,指引全文如下,敬請全校師生遵循:
一、著重原創知識建構與紀錄歷程
學術研究核心在於運用創新思維開拓未知。人工智慧無法取代人類的創造力、解決複雜問題與批判性思考能力。研究者應將其定位為輔助工具,由自身主導知識的創造與詮釋,切勿過度仰賴或全盤接受其產出內容,並詳細紀錄研究歷程。
二、貫徹學術透明與具體揭露
研究者必須清楚說明於研究過程或論文撰寫時是否使用 AI,包含工具名稱、版本、用途與使用方式,並依規範於計畫申請及學術成果發表時適當公開揭露。若學術成果包含 AI 產生之內容,則需要聲明、揭露,並審慎評估研究之可靠性。
三、遵守個資機密與著作權規範
不得向 AI 提供涉及機密或未經同意公開的資訊,避免將未發表著作上傳以防範外洩風險。同時,AI 生成內容有侵權風險,研究者應依學術慣例正確註明來源;若使用其生成內容或圖片,須查核是否侵犯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並負完全責任。
四、對研究成果負最終完全責任
研究成果發表須遵循責任歸屬與人類監督之核心原則。研究者須為 AI 產出的內容負起完整學術責任,並確保最終內容的準確性、原創性,以及重視出版與寫作倫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