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與高雄醫學大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要點辦理。
二、110年屏科大高醫合作研究計畫以個人型計畫為主。
三、本次計畫徵求領域:
(一) 農醫生技類
(二) 工程類
(三) 人文社會管理類
四、申請資格:
計畫主持人限編制內助理教授(含)以上、主治醫師以上或工作滿四年以上
且具博士學位之醫護人員,一人以主持或共同主持一項為原則。
五、計劃執行期間: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六、受理個人型計畫書(截止日期為109.11.16下午五點以前):
(一)每件計畫經費上限為60萬元。
(註:高雄醫學大學暨屏東科技大學各補助30萬元為上限)
(二)個人型計畫之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兩校各一位,合計兩位,協同研究人員不限人數。
(三)申請者應於109年11月16日(一)提送個人型計畫書。
(四)個人型計畫書下載連結如下: Download
(五)敬請申請者務必至校務系統T.3.0.27.「已申請計畫登錄」做登錄。
七、申請者請於截止日前將計畫書及主持人簡歷資料(含紙本ㄧ式三份、所有資
料整合成一個PDF電子檔)送研發處承辦人彙辦。
八、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研發處承辦人呂帥倫組員,分機2341,mail: shuailun@kmu.edu.tw
*(重要)計畫成果KPI*
(一) 計畫結束後三個月內提交成果報告,電子檔及書面各一份。
(二) 鼓勵投稿SCIE論文。
(三) 經本合作研究計畫經費補助 l 次以上者,於計畫開始2年內以第一或通訊作者
發表雙方共同具名之期刊論文 l 篇以上,方具資格申請新年度計畫。
計畫補助請註明「高雄醫學大學及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合作研究計畫經費補助」
並填寫計畫補助編號。未依上述規定者,喪失申請新年度計畫之資格。
(四) 獲本項補助之團隊,需對外申請校外計畫並獲補助。此將列為未來審查重點。
(五) 須配合兩校研發處之邀請辦理或參加成果展。
(六) 參加期末口頭報告(成果審查會議)。
(七) 未符合上述KPI規定辦理者,將可能無法再次申請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