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科技部與拉、立二國教育及科學部所簽三方共同基金指導原則,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申請本公告計畫須由三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科技部與拉、立二國教育及科學部提出申請案。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預訂自2022年1月1日開始,以三年期計畫為原則。本公告計畫之補助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科技部將補助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本公告計畫之公開徵求計畫申請須知、英文申請表如附加文件,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0.5.11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五、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科技部科國司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