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除「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3點第2項規定,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外,凡向人文司申請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均須於規定之2期申請時程內(每年5月及10月)提出,續聘者亦同;非依該要點規定期程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0年6月3日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三、申請資訊參閱附加文件,若有申請問題,請洽科技部承辦人吳淑真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443。
附加文件:
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