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合型研究計畫是由同一科、系、所或跨院、校、科、系所之多位研究主持人,就一項重要研究課題,經過妥善規劃提出具體合作研究計畫構想書,經評審推荐並通過構想簡報審查後,提出詳細計畫書,再經評審小組審查推薦補助執行。整合型研究計畫所強調的除原創性及重要性外,需具備整合性、合作性或各子計畫間彼此之互補性。總主持人須負責團隊研究計畫之規劃、協調、研究進度及成果之掌握,並須同時主持一件子計畫。整合型構想書申請至多5件子計畫,每一整合型計畫必須有至少3件子計畫通過才能成立,並需在一定期限 (原則上為3年) 達成研究目標。
二、每位主持人以申請、執行一件整合型計畫(子計畫)為限。相同或相似題目、內容之計畫已獲科技部或其它單位補助者,不得再重複提出申請,獲審查推薦補助之計畫列入科技部研究案件數計算,且列為第2優先計畫。計畫總主持人及子計畫主持人之計畫件數超過經生科司行政程序確認無誤者,申請案逕不送審。
三、整合型研究計畫之申請及審查包括「構想書」及「詳細計畫書」兩階段,申請者首先須填寫「生科司整合型研究計畫構想書」提出申請。構想書自110年起採線上申請作業,不必備函,有意申請者請計畫總主持人循一般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程序,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在「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項下,點選「專題研究計畫」新增申請案,並於「構想書計畫類別」下,點選「整合型研究計畫構想書」,填列製作構想書。請於110年 9月30日前自「學術研發服務網」繳交送出 。相關計畫構想書空白表格及審查作業流程,詳見科技部生科司網頁https://www.most.gov.tw/bio/ch/detail/a3cb9111-26f2-4917-bac6-57661578ec52
重要提醒
煩請總計畫主持人送出計畫構想書時,務必同時另送一份副本至學研組,或以電子檔傳送至 research1@kmu.edu.tw ,以利本校彙整、統計作業,謝謝您的協助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