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科技部與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二國教育及科學部所簽訂三邊科技合作協議,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申請本公告計畫須由三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科技部、拉方及立方之教育及科學部提出申請案。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預訂自112年1月1日開始,以三年期計畫為原則。本計畫補助係由三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科技部將補助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旨揭徵求案申請條件及作業細則詳如申請須知,資訊同步於科技部網站計畫徵求專區。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1.4.26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五、本案聯絡人:
(一) 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技部林惠珍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559。
(二) 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