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2007年1月25日科技部與法國ANR簽署之合作協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之作業時程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 臺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符合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通過ANR第一階段申請者。
(二) 計畫執行期程:自2023年1月1日開始,期程得為24、36或48個月,需與法方之執行期限相同。
(三) 本案徵求公告詳如附件,臺法雙方計畫主持人須各依科技部及ANR之規定申辦。
三、符合資格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1年3月21日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四、本案聯絡人:
(一) 有關計畫內容,若有疑問請洽科技部科國司胡敏琪先生,電話:(02)2737-7683。
(二) 有關系統操作,若有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7591、7592,0800-212-058。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