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2006年國科會與以色列科技部簽署之科技合作協定辧理。
二、本案計畫主持人資格為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三、本計畫執行期程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為期2年,須與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2.4.23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五、聯絡資料國科會 科教國合處 金曉珍研究員;電話:02-2737-7047;Email:jsjen@nstc.gov.tw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