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與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二國教育及科學部所簽訂三邊科技合作協議,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申請本公告計畫須由三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國科會、拉方及立方之教育及科學部提出申請案。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本公告計畫之補助係由三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計畫執行期程預訂自113年1月1日開始,以三年期計畫為原則。國科會將補助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2.4.26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五、本案聯絡人:
(一) 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林惠珍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559; 電郵:hclin@nstc.gov.tw。
(二) 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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