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目標
為針對我國在災害防救上之需求,提出具體可行之應用性研究計畫,並進行深入的系統性探討,以期災防科技研究成果能迅速呈現其應用價值,特公開徵求災防應用性計畫。
貳、計畫時程
計畫執行期限自 105年 1 月 1 日起參、申請機構與申請人資格
1. 申請機構:須為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之受補助機構。
2. 申請人: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
肆、申請方式
1. 自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人需於 104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二)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且申請機構須線上彙整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並於 104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一)前函送本部(以發函日期為準),逾期者恕不予受理。
2. 本研究計畫請以單一整合型或個別型計畫提出申請。
3. 申請人循科技部一般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程序,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處,身分選擇「研究人員(含學生)」,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在「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項下,點選「專題研究計畫」,填列製作詳細計畫書。計畫類別請勾選「一般型研究」,計畫歸屬請勾選「自然司」,學門代碼請勾選「M1790-災害防救應用科技方案」。
4. 本研究計畫規劃徵求課題(詳見附件),請依課題與說明研提計畫書。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之「中文摘要」(C011 表)中明確填寫計畫歸屬之徵求課題與研究項目。
伍、審查重點
1. 計畫撰寫內容是否符合徵求課題與該課題內容。
2. 計畫書之完整性(含研究目的、時程規劃、預期成果等項目,如為單一整合型計畫,請於計畫書中詳細說明子項計畫的執行步驟、各子項計畫間之相關性與必要性等),與計畫內容的創新性、前瞻性、整合性及應用性。
3. 計畫主持人以具備傑出的研究能力為佳,若以往研究成果達到國際水準者或執行成效良好者將為優先考量。
陸、計畫考評
1. 期中考評﹕本部於 105年11月前辦理期中考評會議,請計畫主持人至本部進行簡報;或以電子郵件繳交簡要成果報告與計畫考評表,並視需要得另進行實地考評。
2. 期末考評:計畫主持人於計畫結束後三個月內繳交完整研究成果報告書,必要時得請主持人至本部簡報或實地考評。
柒、其他事項
1. 本計畫為專案計畫,恕不接受申覆。
2. 經核定補助之計畫,列入本部計畫件數計算,該計畫主持人,須符合本部執行計畫件數之限制。
3. 除情形特殊者外,不得於執行期間申請變更主持人或申請註銷計畫。
4. 本計畫執行後,相關之簽約、撥款、延期與變更、經費報銷及報告繳交等皆依本公告發佈前之本部最新版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與執行同意書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5. 本案聯絡人: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
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
其他事項如有疑義,請洽本部自然司廖宏儒博士,
電話:(02)2737-7234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