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請欲提出計畫申請之教師於104年11月30日(一)前繳交計畫構想書E-mail至研發處research1@kmu.edu.tw,本處將彙整各申請案送審後決議推薦之計畫,通過審查之計畫,請於104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由總計畫主持人至科技部線上完成計畫申請作業。未經審查及未通過審查之計畫,恕不受理申請。
二、 私立大學校院發展研發特色專案計畫(以下稱本計畫)為單一整合型研究計畫,申請期限至多三年,每一整合型研究計畫須含總計畫與三件以上子計畫,總計畫主持人須同時主持一件子計畫。每一學校得申請本計畫之件數至多二件,須排列優先順序。
三、 總計畫、子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須為同一學校,總計畫主持人如離職轉任其他機構者,不得申請移轉本計畫至其新任職機構執行。
四、 申請學校應提供本計畫總需求經費至少百分之二十配合款;於本計畫執行期間優先使用配合款。本計畫執行期滿後如有賸餘款,應繳回科技部,並於收支報告表內詳細註明配合款之支用情形。
五、 本計畫經核定補助後,列入總計畫主持人主持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件數計算。
六、 餘相關規定,請詳閱附件「科技部105年度補助私立大學校院發展研發特色專案計畫徵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