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臺印(NSTC-ICSSR)雙邊合作研究計畫須由臺灣及印度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並提出計畫申請。我方計畫主持人須依國科會公告所述方式國科會申請「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二、申請資格: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 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 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
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三、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5年1月1日開始 ,為期2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補助經費項目、申請條件及作業細則等規定,請參閱附件。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3.4.25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五、聯絡人: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胡秀娟研究員,電子郵件: jenhu@nstc.gov.tw,電話: (02)2737-7560;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加檔案
2025-2026臺印ICSSR公告徵求共同研究計畫申請須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