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與印度DST簽署之研究合作瞭解備忘錄辧理。
二、申請資格:
(一) 臺方主持人: 1、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稱為「原計畫」)主持人為限。2、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雙邊協議國合計畫、產學合作計畫及代辦案,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二) 印方計畫主持人:需符合印度DST規定。
三、合作領域:
1、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oT (Internet of Things), Big Data, Cyber Security;
2、Green Energy Technology/Renewable Energy;
3、Micro/Nano-electronics, Embedded Systems &Sensors;
4、Biotechnology;
5、Semiconductor & Communication; 6、Aerospace Technology; 7、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
四、本計畫執行日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五、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3.7.24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送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六、本案國科會聯絡人:
(一) 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科國處李家慶科員,電話:(02)2737-7431。
(二)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