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目的為發展臺灣與西班牙兩國研究單位間之科技交流,推展新的合作機會,共同建立之科技交流管道,提供因指導或訓練,或執行研究任務為目的之互訪。

二、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   計畫主持人資格:臺灣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西班牙計畫主持人須符合 CSIC 補助的研究人員資格。

(二)   本案必須由臺灣及西班牙各一位主持人組成研究團隊,針對共同之研究主題,分別向國科會及 CSIC 同時提出計畫申請書,申請案始獲成立。雙方提出之計畫名稱須相同,內容須經雙方同意。

(三)   補助合作計畫下之短期訪問或研習,計畫執行期間為11411日至1151231日,以2年期計畫為限。計畫內研究人員(得包含博士後及博士生)赴對方進行短訪或研習所需之費用。

(四)   臺西雙方計畫主持人於規劃合作研究時,應先議定未來雙方智慧財產權與成果之歸屬、管理及運用方式,必要時可共同簽訂相關計畫合約書。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3.9.9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四、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莊惟鈞科員,電話:(022737-7559。助理:陳嘉苓小姐,電話:(022737-7429。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737-7592

附加檔案

2025-2026NSTC-CSIC雙邊人員交流計畫申請補助須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