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臺菲雙方計畫主持人應分別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菲律賓DOST之規定辦理;其中,我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為刻正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如附件)。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得為期1-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旨揭徵求案資訊同步公告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4.2.17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四、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李家慶科員,電話:(02)2737-7431。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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