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與捷克GACR所簽雙邊科技合作備忘錄,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計畫申請書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國科會及捷方(GACR)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獲選計畫執行期程預訂自2026年1月1日開始,為期2年或3年,我方以雙邊協議擴充加值型(add-on)方式補助。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計畫徵件申請須知,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國科會網站。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4.4.6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五、本案聯絡人:
(一) 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加檔案
2026年臺捷NSTC-GACR雙邊合作計畫申請須知.pdf
國科會補助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擴充加值(Add-on)方案作業須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