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與越南MOST簽署之研究合作瞭解備忘錄辦理。
二、臺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為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基礎上,增核國際合作擴充加值經費,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附件申請須知(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4.4.13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四、本案聯絡人:
(一) 計畫內容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李家慶科員,電話:(02)2737-7431。
(二) 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