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科技部與捷克科學基金會(Czech Science Foundation, GACR)於97年11月3日簽署研究合作備忘錄,雙方議定共同補助合作研究計畫。
二、本項臺捷雙邊合作計畫不限合作領域,惟須由臺灣及捷克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提出英文合作計畫書,且分別提送科技部及捷克科學基金會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本案申請方式及作業時程:
(一)申請方式:依循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程序,於線上系統填列計畫申請書。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申請機構須於系統彙整送出,並於7月5日前函送科技部)
※捷克科學基金會之申請截止期限為2016年3月30日,建議我方計畫主持人提前與捷方主持人議定合作計畫內容,以利捷方及時提出申請。
(三)公告選定結果:2016年12月
(四)計畫執行期間: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相關申請細節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申請須知。
五、聯絡人:
台方:
科技部科教及國際合作司李蕙瑩研究員
電話:02-2737-7150
Email: vvlee@most.gov.tw
捷方:
捷克科學基金會(GACR)
Helpdesk for applicants: https://info.gacr.cz/
Email: info@gacr.cz
合作計畫公告網址: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