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為推動國內學術發展暨促進與愛沙尼亞(Estonia)之學術合作,於2012年與該國研究委員會(ETAg)簽訂科學合作協定,並開展雙方研究人員交流互訪計畫。

二、申請人資格:

1.應具有中華民國或愛沙尼亞國籍或永久居留身份;

2.應具博士學位並在學術研究機構擔任專職研究人員至少3年以上;

3.我方申請人應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人資格。

三、計畫類型:

1.交流互訪計畫,計畫申請人赴對方國家研究訪問。

2.申請案必須以未來合作研究為前提,互訪的主要目標是研究人員共同討論合作研究計畫之細節,因此在提交申請案前就必須與合作夥伴建立連絡管道。

四、研究領域:科技部及ETAg補助之科學研究領域。

五、訪問期間:以8日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4日。

六、補助期間: 本年度獲補助計畫之執行期間為201741 日起至2017
1231日止。

七、申請方式:

  1. 本計畫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本部及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ETAg)同時提出申請始能成立。
    1.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至科技部網站線上提出申請,相關申請程序請詳閱附檔說明,請於校內截止日106.2.2中午12時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2. 英文計畫申請書,應包括申請人的簡歷和研究互訪目的描述,並說明申請人已獲邀訪問的接待國研究機構(如大學,研究實驗室或研究機構)以及其直接參與的研究工作。

八、計畫報告:計畫結案報告應於計畫完成後三個星期內繳交。

九、聯絡人:科技部科教及國際合作司承辦人:吳宛勳電話:(02) 2737-7810Email: whwu@most.gov.tw

附加檔案

台愛2017計畫申請說明.pdf

台愛2017計畫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