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補助延攬人文及社會科學類博士後研究人員,除「補助延攬人文及社會科學類博士後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三點第(二)項規定,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外,凡向人文司申請延攬博士後研究人員均須於規定之二期申請時程(每年5月及10月)提出,續聘者亦同。非依該要點規定期程內提出者,恕不受理。
二、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後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及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格式,請參考下列連結。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list?subSite=&l=ch&menu_id=50fb5a0a-a9b0-42c2-90af-cea3751b2aa7&view_mode=list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