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簡介
為培育臺灣高階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引領臺灣高品質人才連結未來世界以建立我國創新平臺,科技部推動「博士創新之星計畫」,選派具創新創業企圖心之博士級人才赴美國、法國及以色列等企業、新創公司以及知名學研機構進行專案合作研習6-12個月。希望藉此開拓我國高階人才之能力與創新思維,並透過參與當地創新創業或相關社群活動,建立我國與海外創新資源之連結,並在返臺後能對臺灣產業或學研界有所貢獻。
二、執行單位
1.本培訓計畫由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博士創新之星計畫辦公室執行。
2.為使甄選流程公開透明,本計畫之各階段甄選,將由計畫辦公室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及企業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甄選。
三、申請人資格
1.國籍:申請人須有中華民國國籍。
2.年齡:40歲(含)以下。
3.學歷:
A.具有國內外博士學位者 (若具十大產業創新相關背景者優先:亞洲.矽谷、綠能科技、生醫產業、智慧機械、國防航太、新農業、循環經濟、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文化科技、晶片設計與半導體產業)。
B.非博士者,符合國家科技發展方向之相關經歷,並有特殊事蹟(包括但不限於科技創新競賽獲獎、傑出學術研發成果、領導公私部門研發專案及應用之經驗、從事科技新創並有具體成果等)
4.英文能力證明:須提供英語能力鑑定之測驗結果,詳依各研習機構規定。
四、組別說明
【產業組】及【學研組】兩組研習內容分別如下:
【產業組】
1.與國際級企業、潛力新創公司及TIEC補助之新創公司等合作,培訓學員進入國際企業研習,共同參與產業技術研發或新創實務工作。
2.藉由於海外一年期間參與尖端科技研發或新創資源連結,於研習返臺後投入我國相關產業,以帶動臺灣產業創新轉型
【學研組】
1.與國際知名學府/研究機構合作,提供學員研習技術商業化之知識與實務經驗,並參與特定尖端技術之專題研發及協助學員連結學研機構內外創業相關資源。
2.返臺參與或從事新創推動,以加速科技研發成果應用。
本梯次選拔約 100 位研習學員。
五、申請說明
1.申請人須至計畫網站線上申請,報名系統網址:http://LEAP.stpi.narl.org.tw
2.本年度申請截止日期為106年09月30日,逾期不受理報名。
3.請依線上系統登錄格式內容,詳實完整填寫相關中英文資料,以利後續審查作業。
4.網路報名截止後,申請人無法修改已送出的報名資料。
六、補助方式
1.補助內容:本計畫將補助產業組學員研習期間之生活費,補助每年至多新臺幣150萬元 (不含本計畫協辦之保險),海外研習期間少於一年者,按比例發放。
2.核發方式:
國外研習期間,補助生活費將採里程碑撥款模式分二期撥付:
第一期:撥付前六個月之補助生活費。計畫辦公室於雙方簽訂合約且辦理補助生活費請領手續後,於雙方約定之補助起始日30個日曆天內,將第一期補助生活費匯入學員指定之本人國內帳戶。
第二期:撥付第七至第十二個月之補助生活費。學員應依計畫辦公室規定時程內繳交期中研習報告,經計畫辦公室審核通過後始撥付第二期補助生活費。
七、聯絡方式
網頁:http://LEAP.stpi.narl.org.tw
窗口:博士創新之星計畫辦公室
電話:02-2737-7629; 02-2737-7768
Email:LEAP@stpi.narl.org.tw
地址:10636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樓
106年度第2梯次簡章詳如附件。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