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暖化趨勢下,氣候變遷已成為當前國際社會共同面對的挑戰,過往化石能源主宰的局面已漸漸轉變,全世界開始追求永續運作且無汙染的綠色再生能源,太陽能即為其中最重要的綠能科技。目前兩岸在太陽能領域都具有相當厚實的科技及產業基礎。本計畫期望透過兩岸學者的共同合作研究,對於太陽能領域進行更深入的研究,以開發太陽能相關技術造福全人類。
壹、兩岸共同研究重點項目:
兩岸共同研究之重點項目包括三大方向:「太陽能光熱利用」、「新一代太陽能電池」、以及「太陽能光化學與光生化研究」。
一、太陽能光熱利用:
1.海水淡化與水處理淨化
2.建築節能
3.綠色建築能源系統
4.傳蓄熱材料
二、新一代太陽能電池:
1.鈣鈦礦太陽能電池
2.有機太陽能電池
3.染料敏化太陽能電池
4.銅銦錠硒(CIGS)及銅鋅錫硫(CZTS)薄膜太陽電池
三、太陽能光化學與光生化研究:
1.光電催化能質傳輸與轉化
2.光催化降解及能源轉化
3.微藻光合固碳及能源轉化
4.光合生物產氫
貳、申請注意事項:
一、兩岸以計畫方式補助相關研究,各自公告、評審與核定;計畫申請須由兩岸各一位主持人針對相同研究重點項目各自向所屬機關提出,我方主持人須符合本部規定向本部提出申請。
二、計畫之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資格必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
三、計畫之申請:自即日起接受計畫申請,請申請人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要點及計畫書格式於線上提出申請。線上填寫計畫申請書時:(1)請於計畫名稱後加註共同研究重點項目類別。(2)計畫歸屬請勾選「工程司」、計畫類別請勾選「一般型研究」、研究型別請勾選「個別型」,學門代碼請勾選「E98-專案計畫」子學門代碼請勾選「E9857太陽能領域之研究(兩岸共同研究計畫)」。請於校內截止日107.5.27前完成線上作業繳交送出,同時檢附合作對象向所屬機關申請之計畫書pdf電子檔(存於光碟片)送至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四、特殊規範:(請將協議書相關文件置於C012 研究計畫內容中)兩岸主持人共同提出之議題,應備雙方簽署之協議書,協議書內涵至少應包括:研究課題中英文名稱、雙方執行單位與計畫主持人、研究任務分工與作法、研究期限、研究成果之智慧財產權的分配及其他備註事項等。
五、計畫中有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人類胚胎、人類胚胎幹細胞、基因重組相關實驗、動物實驗、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試驗及人之問卷、訪談等非生物醫學研究者,應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檢附獲核准進行該實驗之相關文件。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提交已送審之證明文件,並於四個月內補齊核准文件,以利審查。
六、本計畫之經費補助項目、簽約撥款、延期與變更、經費報銷及研究成果報告繳交等應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與執行同意書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七、其他未盡事宜,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參、審查:
一、依本部專題研究計畫審查方式,辦理初、複審,必要時,得邀請計畫主持人簡報說明。
二、本計畫屬專案計畫,恕無申覆機制,並列入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件數計算。
三、執行本專案計畫主持人,須參加期中及期末成果研討會。
肆、計畫承辦人:
工程司:莊慶安副研究員,Tel:02-2737-7372,e-mail: cchuang2@most.gov.tw
伍、電腦系統操作問題:
請洽本部資訊客服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2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