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提升臺法雙邊合作研究水準,科技部於2007年1月25日與法國國家研究總署(French National Research Agency, 以下簡稱ANR)簽訂合作研究協議;期能共同推動台法科學合作,並鼓勵雙方團隊進行優質研究,自2007年推動迄今,已共同補助68件計畫。
ANR係法國高等教育與研究部於2005年2月7日立法成立之國家級機構,專責法國各界研究計畫之補助,期藉由科學人員之提案、審查與評比,以擴增研究計畫的能量,該署補助對象除公立研究機構、大學外,亦得包括私人企業。
本項計畫徵求須由台灣及法國各1位主持人組成研究團隊,針對共同研究主題,分別向科技部及法國ANR提出計畫申請書,經由科技部與ANR獨立審查與共同審議通過後,分別補助己國所需研究經費,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案採共同補助計畫方式鼓勵臺法兩國團隊進行優質研究,未設定優先領域,凡本部與ANR下設之學門領域相關主題均可提出。
二、申請人須為刻正執行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類)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擴充加值國合經費包括國外差旅費及業務費。
三、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08年1月1日開始,期限僅得為24、36或48個月,且須與法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相同。
四、本案徵求公告詳如附件,我方與法方合作者各自依科技部及ANR之申辦規定,於校內截止日107.4.16下午5時前線上提送完整計畫書並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五、本案聯絡人: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洪美慧科長,電話:(02)2737-7122。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加檔案
公開徵求2019年臺灣─法國(MOST-ANR)共同合作研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