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補助之目的為結合大專校院充實並有效運用貴重儀器資源,提供全國產學研界之研究人員共同使用。

二、107年已參與「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提供服務的儀器項目,可提貴儀運作計畫之申請;獲評選為科技部105-109年補助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之學校(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中央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中興大學、中正大學、成功大學、中山大學等九校)可提貴儀購置計畫之申請,請依貴儀中心規劃長期發展的特色方向所需之貴重儀器提出申請,科技部將依其規劃方向作為補助儀器購置的審核重點,讓儀器設備的更新與提升發揮更大效益。

三、目前未參與「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有意願提供服務的儀器項目,符合於民國99()後購買、且購置金額在500萬元以上者,可提貴儀運作計畫之申請。

四、每部儀器需由一位儀器負責教授填寫貴儀計畫申請書。

五、屬科技部補助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之九校的貴儀計畫(運作計畫、購置計畫)申請案,須另由該校之貴儀中心彙整後,填寫一份貴儀總計畫申請書。

六、非屬上述九校的運作計畫申請案,若同校有超過一件運作計畫申請案,須由該校一位教授彙整所有運作計畫申請案,另填寫一份貴儀總計畫申請書(其中表M201M204M206可不填寫)

七、本計畫自民國10811日開始執行,至多二年。

八、屬科技部補助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之九校,其運作計畫之申請案可依需要自行選擇為一年期或兩年期計畫,購置計畫及總計畫申請案仍為一年期;非屬上述九校的運作計畫申請案僅得申請一年期計畫。

九、 此申請案需由線上製作申請書等各類表格,申請時請務必至科技部網站,進入「研究人才個人網」,下載108年度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專屬申請表格製作申請書,於校內截止日期107.6..25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十、本案請依「科技部補助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辦理,該要點與「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合約書」及「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執行同意書」,請逕自科技部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