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族群研究與原住民族發展研究」計畫公告僅徵求多項子計畫整合型計畫,個別型研究計畫或單一整合型計畫請勿提出。
二、研究計畫申請書請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申請作業時,請於學門代碼一欄中勾選「H46原住民族發展研究」或「H53族群研究」。有意申請者請於107.7.24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三、請注意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並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1.執行計畫如有對於是否需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之疑義,由申請機構行文原住民族委員會確認,並副知科技部。
2.依法應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之計畫,請於計畫開始執行之日起6個月內(即108年6月30日前)繳交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之證明文件。
四、本類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人員:秦志平研究員,電話:02-2737-7942;e-mail: jpchyn@mos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