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國內學術研究人員與德國之學術合作,並落實本部(前國科會)與德國研究基金會 (German Research Foundation, DFG)於1987年所簽署之科學合作程序草約,雙方將共同徵求臺灣—德國共同合作研究計畫,為三年期之實質合作研究計畫,期能深化國內學者與德國學者在學術研究及科技發展之合作交流。
本項臺德雙邊合作計畫不限合作領域,惟須由臺灣及德國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提出英文合作計畫書,且分別提送科技部及德國研究基金會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其中我方主持人應依本公告所述方式向科技部申請「擴充加值型(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科技部將主動增核國際合作主持費。
申請資格:
臺方申請人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之主持人為限。
2.前項所稱研究類計畫不限一般專題研究計畫,但規劃推動案及產學案除外,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於申請時應同時上傳原計畫之申請書合併檔及經費核定清單。
德方申請人依德國研究基金會規定辦理(http://www.dfg.de/formulare/50_01/50_01_en.pdf)。
合作領域:
所有基礎科學及應用研究領域
計畫類型:
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Joint Call),雙方組成合作研究團隊,共同合作進行本項研究計畫。
補助經費項目及分擔方式:
1.補助計畫以三年期計畫為原則,臺德雙方各自負擔合作計畫所需之研究經費。
2.本部補助經費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含管理費)。與研究計畫相關之小型研討會及互訪,得於計畫內提出。
3.我方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以每年新臺幣150萬元為原則。
計畫作業時程:
有意申請者請於107.11.26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申請方式:
每項申請案須由臺灣及德國各一位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後,分別向本部及德國研究基金會(DFG)提出申請。
承辦人聯繫資料:
台方:
科技部 科教及國際合作司 李蕙瑩研究員
電話:+886-2-2737-7150
Email: vvlee@most.gov.tw
駐德國代表處科技組 賴銘森秘書
電話:+49-(0)228-302-304
Email: mslai@most.gov.tw
德方:
德國研究基金會(DFG)
Dr. Ingrid Kruessmann (Director for Asia-Pacific/ International Affairs)
電話:+49(228)885-2786
Email: Ingrid.Kruessmann@dfg.de
Mr. Gerrit Schlepper
電話:+49(228)885-2787
Email: Gerrit.Schlepper@dfg.de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