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修正重點略以:
(一)修正第二點申請機構:配合本部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之修正,修正申請機構之資格條件,須核有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之補助類別。
(二)修正第三點受補助對象:因本部之補助對象係申請機構而非個別之申請人,為明確三方之法律關係,故修正「申請人」用語,均稱為「研究生」,並明定其係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
(三)新增第九點注意事項第四款:明定研究生參加會議時已畢業者,仍須經由申請機構向本部辦理經費結報。且視同當年度已獲補助,不得再以其他學術身分向本部申請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之補助。
(四)新增第九點注意事項第五款:明定申請參加之國際學術會議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參加人員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
二、修正後之「科技部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請參閱附件。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