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通告1030190號

104.7.2

本要點自函告日起實施,並適用於科技部已核定補助且該項交流案之執行期限起始日於科技部函告日之後(含)發生之合作活動計畫案。

附件下載
FileFile sizeLast modified
Download this file (科技部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活動作業要點.pdf)科技部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活動作業要點.pdf203 kB201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