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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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高醫研發字第111110372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公布本校「研究中心設置辦法」修正後全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本辦法經111年9月8日111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條文內容張貼於本校法規資料庫(http://lawdb.kmu.edu.tw),請各單位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秘書處法規事務組、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