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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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7
發文字號:高醫研發字第1131101095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公布本校「校級研究中心收費研究平台收支管理辦法」修正後全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本辦法經113年2月27日112學年度第4次學術研究委員會及113年3月14日112學年度第8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條文內容張貼於本校法規資料庫(http://lawdb.kmu.edu.tw),請各單位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正本:本校各單位(函文)

副本:本校秘書處法規事務組、研究發展處 

 

本次修正包括以下:
() 修正第3條:修正研究平台收費項目及標準審議至公告實施之程序。
() 刪除第5條,併同刪除原附表【校級研究中心收費研究平台新增(修正)收費項目成本審核表】。
() 修正第6條:修正條序、研究平台收入得由中心支配使用之經費計算及編列運用之規範。
() 修正第7~9條之條序、第9條之修訂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