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函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ㄧ路100號
承辦人:林君珍
電話:(07)3121101分機2365
傳真電話:(07)3223170
電子信箱:cchenlin@kmu.edu.tw

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
發文字號:高醫研發字第1131102464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公布本校「研究中心設置暨管理辦法」修正後全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本辦法經113年4月11日112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次將本校研究中心設置辦法名稱修正為研究中心設置暨管理辦法

 三、條文內容張貼於本校法規資料庫(http://lawdb.kmu.edu.tw),請各單位自行檢索下載使用。

 

正本:本校各單位(函文)

副本:本校秘書處法規事務組、研究發展處 

 

本次修正包括以下:
() 法規名稱修正為「研究中心設置暨管理辦法」
(修正第6條:修正校級任務導向型研究中心副主任聘任規範。
(修正第8條,配合國科會名稱變更修正
(修正第11條:新增校級研究中心評鑑規範,並修正評鑑結果審議程序、併入第12條部分條文及部分文字修正。
(修正第12條:部分條文整併至第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