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國科會為使學生儘早培養學術倫理之觀念,確保研究過程中具正確認知,國科會修正「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新增第四款之規定:「申請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本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二、    預計申請國科會大專生計畫的同學可至「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選擇「個人註冊」,上網選修課程後線上進行測驗,取得6小時的研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