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總說明:

一、防災科技研究係配合國家災害防治政策、依全國科技會議及災害防治相關會議等會議結論,並參考世界趨勢規劃災防議題之目標導向型研究計畫。

二、本計畫係屬科技部之專題研究計畫,請對今年度徵求課題有興趣的研究人員依本公告所列之研究重點領域、時程、課題與研究內容撰寫計畫書;而計畫申請之時程、方式與相關規定均依本部110年度一般專題研究計畫徵求公告辦理。

三、請申請人務必詳閱本部專題計畫相關規定與以下細部說明,並於申請時限內完成程序。

貳、細部說明:

一、計畫種類:分整合型研究計畫(包括一般整合型與單一整合型計畫) 與新進人員個別型研究計畫,說明如下:

1.整合型研究計畫:

面對災害的複雜程度,學門鼓勵研究人員組成研究團隊進行整合研究,本年度接受一般整合型計畫或單一整合型計畫申請。

一般整合型:總計畫主持人同時需擔任其中一子計畫主持人,總計畫主持人需將總、子計畫分開撰寫並研提計畫書;整合型計畫必須至少3件子計畫獲得複審會議推薦通過才能成立。

單一整合型:計畫書由計畫總主持人彙整送案,總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為各分項項目之負責人員。計畫書內容須包含整體計畫目標與至少3項工作項目。

2.新進人員個別型研究計畫:

為鼓勵新進研究人員參與防災科技之研究,透過初期研究獲參與或組成防災研究團隊機會,凡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中「新進人員研究計畫」身分規定之新進人員可向本學門申請個別型計畫(含隨到隨審)。

計畫書內容由申請人依本公告各領域課題之研究方向研提計畫書,並請申請人於計畫書中簡要說明申請之計畫後續可合作或參與之領域。

二、注意事項

1.欲申請本學門110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請選擇該課題領域代碼(代碼請參考本說明第4點)。

2.申請計畫之科題依據請於中文摘要中敘明依本公告中何種課題與研究內容進行撰寫。

3.如為整合型計畫,每一課題需涵蓋至少3 規劃研究內容,同一研究團隊可自行研提但不在本公告中研究內容的子計畫或工作項目,但須與課題相關性高且有助於提昇課題研究成效,自行研提研究內容的子計畫數不得多於依公告課題研究內容所撰寫之子計畫數。

4.整合型計畫之總計畫主持人除子計畫書外,另需撰寫總計畫書,在總計畫書中詳述總計畫與各子計畫之關聯性,如有自行研提之研究內容,請詳細說明其必要性。

5.目前執行中之延續性計畫如要研提110年度計畫,不受本(110)年度公告課題之限制,計畫團隊之總計畫與各子計畫主持人循本部本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規定方式提出計畫申請(總計畫主持人需將其總、子計畫書分開撰寫),並依原申請年度之公告課題提出後續年度之計畫書,總計畫書須明確敘述截至提出110 年度計畫書整合團隊之成果。原計畫團隊可視需要研提新子計畫,惟新提之子計畫數不得多於該團隊已在執行之計畫數,並請於總計畫中敘明新增子項計畫與整體計畫之關連性。

三、申請計畫請以下列學門代碼選擇適當領域:

M1710-防災氣象,M1720-防災坡地,M1730-防災洪旱,

M1740-防災地震,M1750-防災體系,M1760-防災跨域。

四、其他未盡事宜,均依本部最新公告之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五、本案聯絡人:

1.計畫內容與學門相關:防災科技學門承辦人自然司廖宏儒博士,電話:(02)2737-7234

2.申請系統之操作問題:聯繫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附加檔案:

110年度自然司防災科學與技術學門計畫徵求說明.pdf

110年度自然司防災學門專題計畫徵求課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