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合作協定為補助雙邊研究人員交流計畫,申請補助的研究團隊須由臺方及法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組成,受補助之研究團隊得安排至兩國進行為期至多兩周之研究訪問活動包含參加科學研討會、參觀實驗室及技術、計畫主持人參與科學家會議。

二、申請案須由臺灣與法國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科技部與法國國家健康與醫學研究院(Inserm)依各自公告之申請截止期限內提出申請始得成立,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無法受理;其中,我方主持人須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法方計畫主持人為Inserm補助的研究機構之研究人員。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1.7.24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四、有關本專案計畫相關問題,請洽詢科國司胡敏琪先生,電話:(02)27377683,電子郵件信箱:mchu@most.gov.tw;有關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電子郵件信箱:misservice@most.gov.tw

附加檔案

MOST-Inserm 2023年人員交流計畫申請補助須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