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臺越(MOST)雙邊合作研究計畫須由臺灣及越南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並提出計畫申請。其中越方主持人須依越南科技部之規定向該部提出申請;我方計畫主持人須依本須知所述方式向科技部申請「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二、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以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為限。

    (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和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三、合作領域:

  () Smart Agriculture

  () Precision health

  () Green energy technology

四、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211日至20241231日止,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申請相關資訊請詳閱附件,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0413日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五、聯絡人:科技部(MOST)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陶正統副研究員

  Tel+886-2-2737-7557Emailcttao@most.gov.tw

附加檔案

臺灣與越南公告徵求共同研究計畫申請須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