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醫-奇美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1.計畫申請書、2.研究績效表、3.執行同意書、4.前五年內已出版最具代表性或與計畫內容相關之學術著作(至多五篇)登錄於校務系統T.3.0.27完成線上申請。
【注意事項】
1. 執行前年度計畫者,請於規定期限內上傳成果報告書或論文 (校務系統 T.3.1.01)。
2. 依辦法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一)於執行期滿未辦理結案並繳交成果報告者。
(二)於執行期滿後二年內未有合著之SCI、SSCI或國科會優良期刊論文發表者 (所發表之論文需載明受補助本計畫編號)。
申請時需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之資格: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以奇美專任之主治醫師、醫事人員或研究人員及高雄醫學大學專任教授(含)以下之教師或附屬醫院專任主治醫師或醫事人員為限。
二、每件計畫案核定金額以七十萬元上限為原則。
三、申請補助項目:計畫主持人得依計畫實際需要,申請下列各項補助款。
(一)研究人事費:含研究助理費用及臨時工資等。
(二)研究主持費:計畫主持人得申請之(以每月一萬元為上限)。
(三)研究設備費:含儀器設備等(以二十萬元為上限)。
(四)其它研究費用:含執行研究計畫所需之消耗性器材與藥品費、問卷調查費、郵電費、印刷費、國內差旅費等。
(五)管理費:各計畫核定總金額之百分之六
申請檢附文件:
二、研究績效表
三、執行同意書
四、檢核表
其他相關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