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奇美

高醫-奇美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1.計畫申請書2.研究績效表3.執行同意書、4.前五年內已出版最具代表性或與計畫內容相關之學術著作(至多五篇)登錄於校務系統T.3.0.27完成線上申請

注意事項

1. 執行前年度計畫者,請於規定期限內上傳成果報告書或論文 (校務系統 T.3.1.01)

2. 依辦法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於執行期滿未辦理結案並繳交成果報告者。

    ()於執行期滿後二年內未有合著之SCISSCI或國科會優良期刊論文發表者 (所發表之論文需載明受補助本計畫編號)

申請時需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之資格: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以奇美專任之主治醫師、醫事人員或研究人員及高雄醫學大學專任教授()以下之教師或附屬醫院專任主治醫師或醫事人員為限。

二、每件計畫案核定金額以七十萬元上限為原則。

三、申請補助項目:計畫主持人得依計畫實際需要,申請下列各項補助款。

    ()研究人事費:含研究助理費用及臨時工資等。

    ()研究主持費:計畫主持人得申請之(以每月一萬元為上限)

    ()研究設備費:含儀器設備等(以二十萬元為上限)。

    ()其它研究費用:含執行研究計畫所需之消耗性器材與藥品費、問卷調查費、郵電費、印刷費、國內差旅費等。

    ()管理費:各計畫核定總金額之百分之六

 

申請檢附文件:

高醫-奇美計畫申請書

研究績效表

執行同意書

檢核表

 

其他相關文件 :

高醫奇美計畫申請及補助辦法

成果報告書

互訪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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