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補助之目的在充實大專院校貴重儀器並促使資源供研究人員有效使用。
二、104年已參與「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提供服務之儀器項目,可提貴儀運作計畫之申請;獲評選為本部105-109年補助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之學校(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中央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中興大學、中正大學、成功大學、中山大學)可提貴儀購置計畫之申請。
三、目前未參與「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有意願提供服務之儀器項目,符合於民國96年(含)後購買、且購置金額在500萬元以上者,可提貴儀運作計畫之申請。
四、此申請案需由線上製作申請書等各類表格,申請時請務必至科技部網站,進入「研究人才個人網」,下載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專屬申請表格製作申請書,於104.7.7前(校內截止日)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五、本計畫自105年1月1日開始執行,至多二年。
六、獲評選為本部105-109年補助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運作計畫之申請案可依需要自行選擇為一年期或兩年期計畫,購置計畫及總計畫申請案仍需一年一次。
七、本案請依「科技部補助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辦理,該要點與「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合約書」及「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執行同意書」,請逕自科技部網站下載。
聯絡人 :林蓮宣
聯絡資訊:電話:02-2737-7514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