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方須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每一計畫主持人對本項徵件案僅限研提1件計畫;立方計畫主持人須符合立方(LMT)計畫主持人資格。雙方組成合作研究團隊,共同合作進行本項研究計畫,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合作案無法成立。
二、合作領域:
(一) 雷射科技
(二) 生醫科技
三、旨揭研究計畫執行期程自本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其餘規定請詳閱徵求附件。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3.3.25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五、聯絡方式:
(一) 國科會聯絡人: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莊惟鈞科員,電話:(02)2737-7559,email: wjchuang@nstc.gov.tw。助理:陳嘉苓小姐,電話:(02)2737-7429。
(二)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