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部與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所簽署科技合作備忘錄,共同補助雙邊合作計畫人員交流PPP計畫。
二、本計畫須由臺德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本部及德國DAAD同時提出申請始能成立。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本計畫申請人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參與人員分為:
A類: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
B類:助理教授級以上之專任教學人員及具博士學位之正式研究人員
四、本計畫補助經費內容包括機票費、生活費及保險費,每案至多新台幣24萬元。
五、本案申請方式及作業時程:
(一)申請方式:依循本部國際合作計畫申請方式,於線上系統填列計畫申請書。(詳見申請說明第伍點)
(二)申請日期:校內截止日為105年6月30日下午5:00前
(三)計畫執行期間: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六、承辦人:
臺方:
科技部科教國合司李蕙瑩研究員
電話:02-2737-7150
Email: vvlee@most.gov.tw
駐德國代表處科技組:
林東毅組長
電話:+49-228/302 307
Email: lindy@most.gov.tw
德方:
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
Brigitte Leschek
Tel.: +49 228 882-236
E-mail: leschek@daad.de
德方公告網址:
附加檔案